本文作者:祝东风
首发公众号:东风妹妹
山东高院在其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了一篇名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本以为是什么鬼营销号外加标题党来钓鱼蹭热度找骂的,一看账号主体——
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多数案件,基本都是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或被告对结果不服,才会上诉到更高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向下有监督、指导的意义,再向上,便是最高人民法院。故而,山东高法的此种言论一出,全民哗然,微博阅读量直接突破十亿。高级人民法院啊,高级人民法院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说不能仅以出轨请求离婚,它对现实案件的适用性会落到什么程度?它所引起的恐慌,绝不亚于去年某委员提出,要对单身人士征收“单身税”。
首先,抓到丈夫出轨的证据,也不能请求离婚,是因为无法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先不说是不是配偶对你没吸引力了,你才要去“尝鲜”,寻找新的情感和肉体寄托。出轨这件事本身,是不在意配偶的感受、人格和情感,才能没有心理负担地去做对不起ta的事情;是把曾经的承诺,把双方家人、孩子的情感全都抛之脑后的表现。可以做到如此没心没肺,丝毫不顾及另一半在日后与你相处的心里痛苦,还叫感情没有破裂吗?而且,我绝不相信任何一个成年人在出轨时想不到这些事,想不到出轨的后果,但他还是出了,还要怎么破裂呢?“东风,男朋友出轨,但他又对我很好,我要不要分手啊”;“东风,老公出轨了,但我们有孩子,我想给孩子一个健康的家,但我实在忍不了,一想到就恶心”……不仅说明被背叛者在一方出轨后所需要承受巨大的纠结、折磨、痛苦,也充分说明了情感的破裂。继续跟他在一起不开心,不在一起还是不开心,这不叫破裂吗?所以离婚是自诉,不是公诉,本身就是顺应着每个人感受的弹性阈值。应当交由个体决定,而不是法官以莫名的标准去一刀切的判断。但有些人被背叛,ta觉得天都塌了,感情已经碎成渣了,一秒都不想跟那个人待在一起了。你不让ta离,在那说,不行不行,你们情感没有破裂,他只是出轨了,仅仅出轨不能说明情感破裂。“嫖娼支持者”在看到这条新闻后,都要把眼睛委屈红了。
兄弟们,放心大胆地嫖起来!再不济还有出轨给咱兜底呢!不难想象,当出轨被定性为不算对婚姻、对另一半产生伤害,或这种伤害还不够证明情感破裂的时候,那婚姻的底线一定会被进一步拉低。山东高法在文章中也说道,忠诚是夫妻间最重要的承诺,也是婚姻的底线。事到如今,这条底线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一直以来的观念和公序良俗都开始动摇。那我只觉得,日后的大家可能只能哀求另一半不要作妖,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底线,不然婚姻法又要调整婚姻的底线。
从《民法典》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对于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你可以说出轨不能离婚,但你不能防止出轨,不能防止人在错误甚至危险关系里所受到的煎熬和伤害。饮鸩止渴的法令,或许能一时在数据层面降低离婚率,毕竟,就像“婚姻冷静期”一出,各地都在发喜报离婚率降了。但它对个体,对现代婚姻造成的伤害绝对是巨大且不可逆的。看到这种妖魔鬼怪的东西都能如此理直气壮地摆在台面上,谁还敢结婚啊……莫不是想拐个弯,通过控制结婚率的方式,来抑制离婚率?现代年轻人结婚率低,不是像某些人理解的结婚不重要,而是结婚太重要,所以不敢轻易把自己交托出去,所以不敢轻易进入这样的人生状态。好家伙,不求从制度层面持续保障各方在婚礼中的利益,提升婚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你好歹不要把“围城”变成“死胡同”吧。
可能是因为舆论反弹过于激烈,山东高法已经删除了这篇文章。但我还是很奇怪,他们当初为什么会把这样的文章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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